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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能

1.负责筹备纪委例会等有关会议活动;负责文件收发、流转和登记。

2.负责纪委、处室的印信管理;负责书报杂志、宣传资料等征订发放;负责纪检监察处资产管理。

3.负责纪检监察处网站建设维护工作。

4.负责纪委的档案建设和管理。

5.负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纪委工作部署。

6.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、遵纪守法教育、廉洁从政教育等。

7.检查学校行政部门和各教学单位遵守执行党和国家政策、法律法规、党章党规和学院党政决议决定情况,保证政令畅通。

8.做好政治监督等监督具体工作。

9.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,做好廉政风险排查;加强对学院基建工程、物资采购、招生考试与录取、人员招聘、职称评聘、干部考察任免、科研经费、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监察和监督,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。

10.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、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。

11.负责受理学院党委管理的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。

12.负责问题线索登记、上报、归档和保管。

13.在纪委领导下,具体组织协调对校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审查工作。

14.负责调查审查资料的整理归档。

15.根据纪委审批意见,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。

16.负责执纪问责资料的整理归档。

17.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,案后回访、总结、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。

18.负责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复审。

19.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和纪委工作任务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建议;收集纪检监察方面的信息,向纪委报告,当好纪委的参谋和助手。

20.负责纪委工作计划、报告、总结、决定、决议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。

21.组织起草、修订及废止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。

22.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。

23.协助学院党委及职能部门做好对干部的考核评价,负责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。

24.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构、学院党委、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2022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