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能
1.负责筹备纪委例会等有关会议活动;负责文件收发、流转和登记。
2.负责纪委、处室的印信管理;负责书报杂志、宣传资料等征订发放;负责纪检监察处资产管理。
3.负责纪检监察处网站建设维护工作。
4.负责纪委的档案建设和管理。
5.负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纪委工作部署。
6.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、遵纪守法教育、廉洁从政教育等。
7.检查学校行政部门和各教学单位遵守执行党和国家政策、法律法规、党章党规和学院党政决议决定情况,保证政令畅通。
8.做好政治监督等监督具体工作。
9.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,做好廉政风险排查;加强对学院基建工程、物资采购、招生考试与录取、人员招聘、职称评聘、干部考察任免、科研经费、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监察和监督,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。
10.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、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。
11.负责受理学院党委管理的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。
12.负责问题线索登记、上报、归档和保管。
13.在纪委领导下,具体组织协调对校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审查工作。
14.负责调查审查资料的整理归档。
15.根据纪委审批意见,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。
16.负责执纪问责资料的整理归档。
17.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,案后回访、总结、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。
18.负责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复审。
19.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和纪委工作任务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建议;收集纪检监察方面的信息,向纪委报告,当好纪委的参谋和助手。
20.负责纪委工作计划、报告、总结、决定、决议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。
21.组织起草、修订及废止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。
22.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。
23.协助学院党委及职能部门做好对干部的考核评价,负责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。
24.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构、学院党委、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022年11月7日